在婚姻关系中,若发现老公给小三转账,妻子通常是能够通过法律途径将款项追回的,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。
一、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归属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,所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,但这种处理权应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等正当目的。老公给小三转账,显然并非用于家庭日常开销,这种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严重损害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。例如,家庭原本计划用一笔积蓄购置房产,而老公却瞒着妻子将其中一部分转给了小三,这无疑侵害了妻子对该笔资金的应有支配权。
二、违背公序良俗的法律判定
从法律层面看,老公给小三转账的行为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。公序良俗是社会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统称,而婚姻中的忠实义务是社会普遍认可的道德准则。老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与小三保持不正当关系并给予钱财,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,违背了公序良俗。依据《民法典》,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。像一些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,如 “520”“1314” 等,更能体现出这种赠与行为与正常经济往来的区别,其目的是为了维系不正当关系,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三、司法实践中的普遍支持
在众多司法案例中,法院大多支持妻子追回转给小三的款项。比如在某案例中,方先生瞒着李女士,多次向孟女士赠予钱财,包括具有特殊含义的款项。李女士发现后诉至法院,法院审理认为,方先生赠与孟女士的款项发生在其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方先生未经李女士同意擅自赠与,侵犯了李女士的财产权益,且违背公序良俗,最终判决赠与行为无效,孟女士需返还相应款项。还有唐某在与黄某婚姻存续期间,多次向婚外异性小芬转账,黄某起诉后,法院同样认定唐某的赠与行为无效,判决小芬返还财产及利息。
若妻子发现老公给小三转账,要想成功追回款项,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,如转账记录、聊天记录、通话录音等,以证明转账事实以及老公与小三之间存在不正当关系。之后,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,主张老公对小三的赠与行为无效,要求小三返还所收受的款项。在司法实践中,只要证据充分,法院通常会依法维护妻子的合法权益,让小三返还不当得利。